日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新修訂的《免于進行臨床試驗醫療器械目錄》(以下簡稱新《豁免目錄》),共1248項醫療器械免于進行臨床試驗。
近年來,國家藥監部門組織開展了免于進行臨床試驗醫療器械目錄(以下簡稱"豁免目錄")制修訂工作,結合2017年修訂發布的《醫療器械分類目錄》(以下簡稱新《分類目錄》),對已發布的前三批豁免目錄進行整理和修訂,在此基礎上與新一批免于進行臨床試驗的醫療器械(含體外診斷試劑)產品目錄整合,形成新《豁免目錄》。
新《豁免目錄》共包括免于進行臨床試驗的醫療器械1248項,分為"醫療器械產品"和"體外診斷試劑產品"兩部分,涵蓋855項醫療器械產品和393項體外診斷試劑產品。較前三批豁免目錄新增醫療器械產品84項、體外診斷試劑產品277項。新《豁免目錄》與新《分類目錄》最大程度保持一致,以便于申請人更好地識別產品,并整合歷次發布的各批豁免目錄,方便申請人查詢。
新《豁免目錄》的發布,再一次擴大了免于進行臨床試驗醫療器械產品范圍,使我國在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方面的要求進一步與國際接軌;降低了成熟度高、風險較低產品臨床試驗方面的要求,減輕了企業負擔,使其能將更多精力投入到產品研發和質量提升上;有利于進一步推進基于產品風險的臨床評價方式,優化臨床試驗和審評審批資源,把寶貴的資源投入到臨床急需和創新醫療器械產品上,促進安全有效、風險可控的產品盡快上市,滿足人民群眾不斷提高的用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