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浙江藥械采購平臺發布《關于公布浙江縣域醫療服務共同體單位名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各有關醫療機構、配送企業,按照《浙江省醫改辦關于開展縣域醫療服務共同體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浙醫改辦〔2017〕7號)、《浙江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加強縣域醫療服務共同體藥品耗材統一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8〕12號)等要求,各試點縣填報了醫療服務共同體試點單位名單,該名單涉及浙江省30個縣域,173家醫院。
6月19日,浙江曾發布《關于浙江縣域醫療服務共同體藥品耗材統一采購與支付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2018年7月1日起,醫共體試點單位開始執行藥品耗材統一采購、統一支付等工作。采購平臺醫共體牽頭單位賬號的采購權限保持不變,同時應負責其成員單位的統一采購與支付等工作,包括對醫共體內采購訂單進行相應的管理。
浙江由原來的省市級延伸到“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的統一采購與支付,深入范圍更廣。有業內分析,跨國藥企在浙江縣域醫院市場表現突出,相關統計數據顯示,跨國企業在浙江縣域醫院市場表現突出,排名前十中占了7席,而其他省份的十大排名都以本土企業為主。這也意味著浙江省縣域成為跨國藥企在中國基層市場的主戰場。隨著采購主體、采購規則的變化,藥品價格勢必會很大程度上降低。
附醫共體試點單位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