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三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及官方《解讀問答》已經公開印發了。
筆者注意到,北京版醫改實施方案在“深化藥品耗材采購制度改革”方面,提出要推行以下措施:
完善藥品陽光采購機制,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全部在政府搭建的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上進行。落實醫療機構藥品、耗材采購主體地位,鼓勵聯合采購。實施藥品購銷“兩票制”,落實分類采購,鼓勵集中帶量采購,降低采購成本,為醫保付費與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騰出空間。
(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商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中醫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政府)
聯合帶量采購也成為了北京市藥品、耗材采購的改革方向,這也與已經啟動的京津冀三地聯合采購和談判采購相一致。
筆者同樣注意到,在北京版醫改實施方案的官方解讀問答中,還有一項內容如下:
8、方案提出,堅持三醫聯動,同步改革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方式、藥品耗材采購機制,全面取消以藥養醫。今年4月,北京已經進行了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并取得了明顯成效,請問未來這項工作將如何推進?
答:下一階段,本市將繼續通過同步聯動改革,擠出價格水分,最終實現騰空間、調結構: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實施藥品購銷“兩票制”,進一步規范藥品全流程管理,在全面取消藥品加成的基礎上,進一步取消醫用耗材加成,落實分類采購,鼓勵集中帶量采購,降低采購成本,為醫保付費與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騰出空間。同時,完善公立醫療機構補償機制,釋放改革紅利。
如上所述,在全面取消藥品加成的基礎上,下一級段,北京市醫藥分開改革的舉措還包括“取消醫用耗材加成”。
北京市明確提出,就要取消耗材加成了,這與前不久國家發改委價格改革方向中所提到的要全國取消耗材加成是相一致的。
筆者注意到,有一個小細節:對比北京版醫改實施方案和方案解讀問答,會發現,“取消醫用耗材加成”出現在了解讀問答中,但并未出現在實施方案中。
在進一步追尋,會發現,北京版醫改實施方案的成文時間是在2017年9月18日,也早就公開發布在了北京市發改委網站上。而該方案解讀問答是在2017年12月13日才公開發布在北京市發改委網站上的。
國家發改委提出要“進一步取消醫用耗材加成”的《關于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這一文件,則是在2017年11月8日公開發布出來的。
這期間的細微差異顯示,醫用耗材加成全國取消可以說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了。國家發改委發文后,北京市算是已經公開、明確表態了,接下來,也應會有更多地區響應、行動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