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將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使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正確理解和準確掌握新修訂《條例》的精神,確保各項制度有效執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將舉辦三期《條例》省局培訓班,首期培訓班于2014年5月23~24日在京舉辦,總局食品藥品安全總監焦紅同志出席開班儀式并講話。
焦紅同志首先通報了總局近期在醫療器械監管方面的基本考慮和重點工作安排,并對做好《條例》的培訓和貫徹工作提出四點要求:一是認清形勢,提高對醫療器械監管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二是轉變觀念,切實將條例各項制度落到實處。三是增強法治意識,嚴格依法做好醫療器械監管工作。四是嚴明紀律,確保培訓工作取得實效。
焦紅同志強調,新《條例》的實施為強化醫療器械監管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支撐,同時,也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必須清醒認識當前形勢,強化責任感和使命感,增強責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和時效意識,提升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抓住機遇,迎難而上,以更加優良的作風,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好醫療器械的監管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的用械安全。
培訓班邀請有關專家就醫療器械產業發展現狀趨勢、醫療器械監管法治創新、制度創新及實施要求等進行專題講解,并組織對《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配套規章進行討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管局分管醫療器械的局領導、醫療器械與法制工作部門的負責同志,總局相關司局和直屬單位有關工作人員近200人參加了培訓。